2009年冬季防火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冬季防火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保证入区企业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冬季防火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针,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紧密结合冬季火灾规律和火灾特点,全面掀起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最大限度的提升我区群众防控火灾能力,减少火灾次数和火灾带来的经济损失,保证我区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全力排查火灾隐患,广泛深入开展区内重点企业消防宣传,切实提高区内企业防控火灾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强化执勤备战,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快速有效处置各类火灾事故,最大限度的减少火灾损失,全面提高企业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有效遏制特大火灾发生。
三、整治活动时间
此次冬季防火大排查从12月20日开始到2010年1月30日结束,整治活动分为动员部署、集中排查、重点整治和总结验收四个阶段。
(一) 动员部署阶段(12月20日至12月25日)
开发区内企业负责人要研究制定符合本单位的冬季防火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各单位冬季防火方案要于12月25日前成立冬季防火工作领导小组。
(二) 集中排查阶段(12月25日至12月29日)
各单位成立冬季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后,要对本单位进行地毯式排查,摸清底数,明确整治重点,列出需要整治部位,于12月29日前报到企业服务中心。
(三)重点整治阶段(12月30日至2010年1月25)
经济发展局将牵头,组织安监大队、治安分局、供电局等职能部门联合到企业检查,针对问题严重的进行重点集中整治检查。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0年1月26日至1月30日)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找出问题,促进冬季防火工作的落实。经济发展局将对各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进行抽查验收。
四、工作重点
针对我区生产、经营、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企业,保证消防水源充足、消防设备齐备,防雷、防爆、防静电设施符合防火要求;杜绝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混放。